关于举办《歌唱祖国、爱我建工》歌咏比赛的通知
各单位工会、机关工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弘扬企业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集团工会决定举行《歌唱祖国、爱我建工》歌咏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以歌颂祖国60年发展壮大取得的辉煌成果和垦区、集团大发展快发展的进步业绩为主题,赞美祖国,凝聚力量;弘扬北大荒精神,锻炼员工团队意志;宣传企业文化,鼓舞员工士气。
二、比赛方法:
1、以各子(分)公司为单位组织参赛,每队不少于30人。(龙垦公司、路桥公司、泰盛公司、设计院、一公司、二公司、三公司、五公司、集团机关各出一队,其他单位可根据人员情况,联合组成代表队)
2、每队参赛演唱歌曲不得少于3首,可穿插朗诵、领唱等。
3、由评委根据各队演唱情况,现场打评分,演唱全部结束后,按得分高低录取获奖名次。
三、奖项设立: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拟定于2010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带头编排和演出节目。
2、参赛单位自备参赛曲目CD伴奏碟。参赛演员要服装整洁,仪表大方,精神饱满,演唱和动作整齐划一。
3、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利用冬闲和“两节”期间,因地制宜地开展一些小型、灵活多样的文体活动,以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4、各单位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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