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资产公开销租公告
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资产(详见附表)进行公开销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销租说明
1.销租资产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单位(自然人)需自行实地勘察,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2.意向方应接受资产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办理相关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解除、变更合同并要求销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房屋资产的面积以实地现场展示为准,销租方不承担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如有误差,成交价款不做调整。
4.公开销租资产均为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二、买受方(承租方)资格条件
1.买受方(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买受方(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买受方(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条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富水路93号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17室
咨询电话:0451-5539960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