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1-10-31 14:21 来源:未知
黑建科[2011]40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根据国家住建部总体部署,为确保全面完成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各项任务目标,我厅拟于11月中、下旬开始组织开展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地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建筑节能产品认证管理情况;
2、各地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3、2007年10月1日后完成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2011年新建建筑工程项目执行节能标准情况;
4、各地可再生能源、建筑能耗监管情况。
二、检查形式
在地市(部门)对所辖区域各市(县)自检的基础上,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和工程项目现场抽查的方式。
每个城市抽查新建工程项目不少于5个,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不少于2个;县镇抽查新建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不少于1个。
工程现场重点检查设计单位、审图机构执行节能标准情况和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及验收环节执行节能标准情况。
三、检查时间
各地(部门)请于2011年11月15前完成自检工作,并上报自检报告;省厅检查时间和路线另行电话通知。
四、检查要求
1、各地(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检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各项工程组织拉网式检查,并将自检情况及时上报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2、各地(部门)自检及省检活动中,检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受检单位不得安排超标准接待。
3、检查结束时,检查组要与受检市、县交换意见,对违法违规问题下达《建筑节能工作专项检查整改通知书》。
附件:
1、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用表
2、黑龙江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