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 开展严打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决定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本地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建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严厉打击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行为。一是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二是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三是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四是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五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通知指出,这次专项行动从8月初至10月31日。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今年11月5日前,要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包括本地区工作总体情况及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的类别、数量、处理情况等)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