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建[2010]75号
关于转发《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建办市电[2010]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
2009年10月以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工的所有在建、已建成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二、检查重点内容
1、是否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应当取得用地批准审批手续的,是否依法办理;
3、应当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是否按规定完成;
4、是否满足施工许可条件及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三、有关要求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开展全面专项检查。按附表列出违规项目和违规建成项目清单,并于2010年7月15日前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附件: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